吉林省2015年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综述
吉林省现有33个民族乡(镇),其中,朝鲜族乡6个,满族乡10个,蒙族乡9个,回族乡2个,满族朝鲜族乡4个,朝鲜族满族乡1个,满族蒙古族锡伯族乡1个。2015年,全省各民族乡(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着力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成果。
一、全省民族乡(镇)经济发展
2015年底,全省有民族乡(镇)33个,其中:村民委民会395个。民族乡(镇)总人口数64.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9.2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人口的29.9%。财政收入6.7亿元,财政支出6.4亿元。
(一)乡镇企业生产稳步运行
2015年,全省民族乡镇企业实现总值257.5亿元,其中,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39.6亿元,工业总产值占民族乡镇企业总产值的54%。乡镇企业全年实现净利润23.1亿元,从业人员达4.6万人。
(二)农业生产发展平稳
2015年,全省民族乡镇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5.9亿元,比上年增长19%;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65.4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217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134.7万吨,肉类总产量10.2万吨,基本于上年持平。
(三)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
2015年,全省民族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9885元,比上年增长4.3%。全省395个民族乡镇行政村全部通电、通邮,其中有308个村通上自来水,比上年增加17个村。
二、全省民族乡社会发展
2015年,全省民族乡(镇)拥有各类学校164个,在校学生3.5万人;教师4921人。图书馆42个,文化站33个,村文化活动室361个;医院、卫生院38个,拥有医生577人,拥有病床698张;村卫生室397个,拥有医生5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