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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党章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时间: 2014-03-27 13:51:00 来源: 字体显示:  

 

学好党章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省民族干校党总支 崔哲  

 

 

  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11月16日,新当选的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的文章。  

  在这篇文章中,习总书记强调,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对强化全党党章意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根据机关党委关于学习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干校今天有三位同志被党组织吸纳为中共预备党员,在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党的章程。  

  我今天讲二个内容:一是党章历史和发展过程,二是党章的主要内容。  

  一、 党章历史和发展过程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共召开了十八次党的代表大会,制定了一个党纲,并十六次修改党章。  

  从党章的多次修改,我们可以看到党的两个发展历程:  

  一个是党根据时代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不断与时俱进的历程;一个是党不断对自己的性质、组织、纲领、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进行自主创新的历程。  

  1、一大纲领(1921年):实际上的第一部党章,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   

  1921年7月23日,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宣告了完全新型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南的、统一的中国工人阶级政党的诞生。一大制定了具有党章性质的党纲,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明确规定“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从建党之初,我们党就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规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但由于党在创立之初,思想上、组织上、理论上的准备远不成熟,所以这次会上仅通过了一个500余字、共15条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根据党史专家考证,目前保存的资料只有14条,缺了第11条,而且这14条尚未找到中文稿,只有俄、英两种文本。  

  2、 二大党章(1922年):第一部正式章程,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了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等6章共29条近4000字的党的第一个正式党章。      

  二大党章第一次明确了党的最低纲领是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这个党章的中心是建立严密的组织和纪律。因此党章特别对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  

  3、 三大党章(1923年):第一部修正章程,严格入党手续以准备进入统一战线。   

  1923年6月,党的三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在二大党章的基础上,在组织建设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把入党介绍人从原来的一人增加为二人,增加了党员候补期和《党员自请出党(即后来所说的自愿退党)》的规定。共6章30条。  

  4、 四大党章(1925年):第一次设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925年1月,党的四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一次规定了支部为党的基层单位,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党支部,实行了党的总书记制度;还强调了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共6章31条。  

  5、五大后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党章(1927年):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党章,党的组织章程规范化的开端。  

  1927年五大修改党章的工作是由中央政治局进行,是党的历史上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  

  这部党章共12章85条,是我们党历史上条目最多的党章,体系更加完整系统,在党章史上提出了很多个第一。  

  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员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  

  第一次明确提出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一次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省委、市委或县委、区委)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并明确规定了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第一次规定设立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规定选举产生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这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团(即党组)的设置及其职责;  

  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单独列为一章,等等。  

  6、六大党章(1928年):唯一不是在国内修改和通过的党章,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1928年6月至7月在莫斯科召开了党的六大。六大是党在大革命中遭受国民党反动派的残酷镇压后被迫在国外召开的党的代表大会。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共15章53条,基本上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基本内容。  

  这部党章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体现了中共与共产国际的密切联系,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得共产国际同意后召集之”。  

  党章中共有17次提到共产国际,把中国共产党完全变成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使党丧失了独立自主选择自己的革命道路的权利,扼杀了中国共产党的创造性,也削弱了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意识。王明左倾路线的产生和红军长征都与这次代表会议的影响有关。  

  7、七大党章(1945年):第一部完全独立自主修改的党章,第一次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第一次以条文形式明确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党的七大在延安隆重召开。七大党章首次增写总纲部分,阐明了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作风、群众路线,从而使党章具备了完整的理论形态;第一次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党章,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首次在党章中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四项;进一步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科学界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即在民主的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提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 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第一次把“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作为重要的纪律载入党章。七大党章是民主革命时期最好、最完备的党章,具有里程碑意义。   

  7、八大党章(1956年):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第一次规定党的全国、省级、县级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突出强调要加强执政党建设。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八大,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通过的党章,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强调执政条件下反对官僚主义,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提出“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强调执政条件下发扬党内民主,健全集体领导的重要性;第一次对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作出初步规定,意义重大;把维护党的团结,正确进行党内斗争的方针写进党章。共9章60条。  

  9、九大党章(1969年):充满“左”的严重错误,突出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   

  1969年4月,在“文化大革命”的高潮中,党的九大召开。九大党章突出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取消了党内民主、集体领导、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预备期等重大组织原则和纪律;将林彪的接班人地位写进党章。共6章12条。  

  10、十大党章(1973年):继续推行“文化大革命”以来“左”的严重错误,强化“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   

  1973年8月28日通过的十大党章,继续九大党章“左”的错误。除删去有关林彪的内容外,沿袭九大党章的内容和结构。共6章12条。  

  11、十一大党章(1977年):从“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和混乱中开始走向正确道路的过渡和徘徊时期的一部党章。   

  1977年8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大,结构与十大党章类似,但是在内容上作了许多修改: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任务,强调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重申党的干部路线,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党员的预备期等。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十一大党章没有能够纠正“左”的错误,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  

  12、十二大党章(1982年):是党执政以来最好、最完备的一部党章,是七大党章之后的一个里程碑,标志步入真正意义上的执政党建设轨道。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了新的党章,新党章除总纲外,共10章50条,在原来党章的基础上增加了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等主要章节。主要作了五个方面的修正。  

  一是在总纲中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地发挥领导作用,都作了科学规定。  

  二是对学员和党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要求,经过去历次党章的规定都更加严格,特别是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作了新的规定,第一次在党章中对党的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了明确规定。  

  三是强调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特别是集体领导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四是对改善学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的体制,对加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都作了许多新规定。规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  

  五是对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也作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  

  六是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  

  13、十三大党章(1987年):第一次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对党章主要作了八项修正。  

  一是要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名单采用差额选举或是差额预选的办法产生。  

  二是党组织讨论和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三是增写了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  

  四是调整了中央书记处的职能及其产生办法。  

  五是调整了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以及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产生的规定。  

  六是对企业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能,分别作了新的规定。  

  七是调整了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第一书记必须从政治局常委中产生的规定。  

  八是对哪些部门可以成立党组作了新的补充规定。  

  14、十四大党章(1992年):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对党章的主要修正是: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郑重地载入党章。  

  在条文部分,删去了有关顾问委员会的设置和工作任务的条文,调整了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任期,恢复了十二大党章对党组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必须设党组。  

  15、十五大党章(1997年):20世纪最后一个党章,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对党章总纲进行了修正,只有7处150个字。这部改动最小却意义重大的党章,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概念,并把它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这是我们党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也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和心愿。  

  16、十六大党章(2002年):新世纪的第一个党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对党章的修正,是我们党进入新世纪的政治宣言。这部体现鲜明时代特征、具有丰富内涵的党章,总共有60多处改动。  

  一是对党的性质作了新的表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二是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三是充实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内容;  

  四是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等新的要求;  

  五是增写了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入党的内容;  

  六是增写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十六字原则;  

  七是增写了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任务;  

  八是对纪检机关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进行了新的阐述;  

  九是新增了党徽党旗一章。  

  17、十七大党章(2007年):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2007年党的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对党章作了重大修改。  

  一是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二是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重大论断写入党章。  

  三是把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奋斗目标表述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  

  四是增写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  

  五是增写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六是增写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七是增写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八是对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了补充,增写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  

  九是对党的干部,增写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强道德修养等内容。并把十六大党章中“做出实绩”修改为“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18、十八大对党章的修改。  

  十八大对党章的修改内容下面我结合党章的学习来介绍一下。  

  二、党章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现行党章的基本框架是:分为总纲和十一个章,五十三条。  

  这次党的十八大主要是修改了党章总纲的内容。  

  1、指导思想的修改。  

  党章修正案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把科学发展观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这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性贡献。  

  2、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作了新的阐述。  

  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第八自然段开头一句表述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强调,全党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其中,“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次修改新增写的内容。  

  3、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作了充实和完善。  

  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充实和完善,主要体现在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并根据党的十七大以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实践新认识,对总钢中有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4个自然段充实了内容,并增写了生态文明建设自然段。  

  4、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充实了新内容。  

  党章修正案在总纲部分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中,强调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进一步强调求真务实,把它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并列作为党的建设第二项基本要求;增写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的内容。  

  5、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新要求。  

  6、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新要求。  

  党章内容  

  第一章,党员 共九条(1—9),主要规定了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入党,党员有那些权利(八项)和义务(八项),如何发展党员,以及新党员的预备期等内容。  

  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共八条(10—17)。主要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共六条(18---23)。主要规定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产生办法、职权、任期。  

  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共五条(24---28)主要规定了党的地方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党委产生办法、职权、任期。  

  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共四条(29—32),主要规定了基层组织产生的条件,任期,任务。  

  第六章,党的干部,共四条(33—36),主要规定了党的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产生办法。  

  第七章,党的纪律,共六条(37---42),主要规定了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如何处分和处分的程序。  

  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共三条(43—45),条文不多,但是内容却非常的丰富。主要是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各级地方纪律检查机关的工作方式、方法,职权和任期。  

  第九章,党组,共三条(46—48),主要规定了哪些部门应当成立党组,以及党组的任务。  

  第十章,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共二条(49—50),主要规定了共青团的性质。  

  第十一章,党旗党徽,共三条(51—53),主要规定了党的象征和标志  

 

 

 

 

(责任编辑: 省民委_白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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